木质防火门的技术规范由两部分组成:《
木质防火门 通用技术条件》和《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》。木质
防火门 通用技术条件的主要内容包括选材标准、制作允许偏差、安装的留缝宽度和允许偏差等。此外,木质防火门应具有足够的整体强度,经沙袋冲击试验后,仍保持良好的完整性,门扇内添充材料不应出现开裂或脱落现象;启闭灵活,在不大于80N的推力作用下即可打开,并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。
木质防火门的耐火极限分为甲级(≥1.2h)、乙级(≥0.9h)和丙级(≥0.6h)。《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》规定了防火门耐火极限试验装置、试验条件、试件要求、试验程序、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等。